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切實做好2017年住建系統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7-04-24 文章點擊數為: 143 字號:[大] [中] [小]
川建安委〔2017〕7號
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關于做好防災減災和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實做好2017年汛期住建系統汛期安全生產工作,嚴防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為黨的十九大和省委第十一次黨代會勝利召開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按照《四川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切實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川安辦函〔2017〕34號)要求,結合住建系統實際,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高度重視,認真部署汛期安全生產工作
汛期歷來是暴雨、大風大霧、高溫、雷電、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災害和生產安全事故的多發易發期,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牢固樹立“人命關天、生命至上”的宗旨,以對人民群眾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精神,時刻保持清醒認識和高度警覺,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立足防大汛、搶大險、救大災,做到把困難考慮得更嚴峻、把應對措施準備得更充分,對汛期工作進行早安排、早落實和勤檢查。要切實加強領導,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層層壓實責任,層層傳導壓力,狠抓工作落實,切實做到部署到位、責任明確、措施得力,確保汛期安全的各項要求傳達到每個企業、每個項目,堅決防范建筑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突出重點,認真開展安全檢查和隱患治理
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要結合實際,突出重點,落實責任,按照“雨前檢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的要求,開展全面細致的汛期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對排查出的各類安全隱患和問題,要督促相關單位落實資金、人員、責任、整改措施和預案,認真開展治理,對重大安全隱患實行掛牌督辦,確保整改到位。
(一)開展建筑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排查治理
一是督促施工企業認真排查治理施工現場存在的地質災害隱患,對存在洪水、滑坡、垮塌、泥石流等威脅的,要按照“主動避讓、提前避讓、預防避讓”的原則,提前轉移和撤離人員,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二是抓好腳手架、建筑起重機械設備、施工現場的宿舍、食堂、辦公室和倉庫等臨時設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三是要密切關注暴雨、雷電、大風等極端天氣對深基坑、高處作業、起重吊裝作業等帶來的不利影響,認真檢查塔吊等大型機械設備固定狀況和各種安全裝置靈敏程度,提高設備抗大風、防雨、防雷擊和防倒塌性能,必要時暫停相關作業。四是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要做好防雨措施,出現險情時,臨時用電除照明、排水和搶險用電外,其他電源必須全部切斷。在雨后繼續施工前,所有用電設施和線路經檢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五是加強對位于學校、集貿市場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現場臨時圍墻的安全檢查,防止發生坍塌和墜物傷人事故。六是針對高溫酷暑天氣,要嚴格執行“午休令”,遇到高溫時,要合理調配作業時間,避開高溫時段,為從業人員準備充足飲用水和防暑藥品,防止中暑事件發生。七是加強汛期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和設施,嚴格執行明火作業審批制度,妥善保管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防止火災和觸電事故發生。八是加強對施工人員的防汛教育,講解有關的避險路線、避險地點和避險方法,提高安全防范意識。
(二)開展市政公用設施汛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
一是加強城市排水系統維護,及時清淤管渠,檢修維護泵站,確保設施完好,排水排澇通暢。二是對易受暴雨侵襲、雨水浸泡的城市道路、橋涵、軌道交通車站出入口、地下通道、地下構筑物、下沉式立交橋及排水泵房、建筑工地周邊、城市低洼地帶、城市易澇區的排水井、窨井蓋和地下排水管線進行檢查和疏通,保障道路通暢和運行安全。三是加強供水水質安全監測。增加對水源、出廠水的水質監測項目和頻率,根據原水水質變化及時調整藥劑投加量,嚴格防范急性傳染性疾病的發生。做好供水機電設備運行維護,確保城市生產生活正常供水,保障城市用水安全。四是加強軌道交通工程中豎井、橫通道、隧道等分部分項工程的防汛安全檢查,及時消除隱患,確保汛期安全生產。五是加強對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的檢查。要加強污水處理廠進水量及各處理構筑物的液位與水質監控;加強垃圾填埋場安全檢查,確保壩體安全,防止因暴雨引起坍塌事故,防范滲瀝液外溢滲透引發水體污染事故。六是四是加強對各類燃氣設備的安全巡查。重點檢查燃氣管道占壓、燃氣管線被暴雨侵蝕等情況,防范因高溫暴雨惡劣天氣導致的燃氣安全事故。七是加強城市公園、風景名勝區的監督檢查,對山體松動巖石、游覽道路易塌方的地段、水域進行排險和加固,落實各項安全防范和監控措施。完善暴雨等惡劣天氣條件下,游客疏導和信息發布制度,嚴防擁擠踩踏等群死群傷事故的發生。加強水上游樂項目安全管理,在橙色及以上預警等極端天氣下,一律暫停相關營業活動,確保游客生命安全。
(三)開展既有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治理
一是各地在對本地區城市老舊建筑安全情況進行深入排查的基礎上,會同街道、社區,對老舊危破房屋、簡易住宅樓、超過設計使用年限的房屋、易澇低洼片區及征而未拆等區域的重點房屋、重點部位,進行安全復查或排查,特別要對未經加固的中小學校舍、幼兒園、醫院、商場、廠房、菜市場等人流密集的房屋,低洼易澇地段房屋以及地下室、迎坡建造的房屋等加強隱患情況查勘。二是對疑似危險房屋要立即組織安全鑒定,摸清危房底數,制定危房整治計劃,督促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防止次生災害發生。對需要進行拆除新建,改建(擴建、翻建)的危險房屋,要優先納入當地棚戶區改造計劃。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和經鑒定后確定為危房的,要按照相關規定,督促產權人(使用人)及時采取解危措施消除危險,汛前難以徹底解危的,要提請當地政府實施掛牌督辦,采取組織動員遷出、避險等防范措施,保障房屋住用安全。三是要充分發揮街道、社區和物業服務企業作用,建立聯動機制,確保房屋安全監管工作落實到位。四是加強農村危房改造中的質量安全管理,強化施工現場質量安全巡查指導與監督。
三、做好應急準備,開展汛前檢查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要主動加強與氣象、國土等部門協調溝通,建立完善汛期汛情、災情預測預報和信息共享機制。通過手機短信、微信、微博等媒體渠道,將轄區內重大天氣和汛情預警信息快速有效地傳達相關責任人。對高邊坡、深基坑和周邊存在滑坡、山洪、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隱患的地方,要強化雨前檢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確保監測預警工作不留縫隙。要加強汛期值班值守,建立和落實領導干部帶班、24小時值班制度,發現險情要及時處理,確保相關信息及時、準確上報和處置。要進一步修訂和完善防范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認真做好搶險救援物資、裝備、器材的儲備,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組織開展應急演練,一旦發生災害或事故,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做到組織領導有力、救援到位及時、物資裝備充足,應急響應和搶險救災處置得當。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要立即行動起來,針對汛期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從責任、措施、監管、保障等方面入手,全面開展汛前安全檢查。省住建廳將對各地汛期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暗訪督查。對因思想麻痹、工作疏忽、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處置失當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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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