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發布時間:2022-07-30 10:49:22 來源: 點擊率:次
來源:廳建設處時間:2022年07月30日 12:00
各市(州)水利(水務)局、各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部署要求,按照四川省水利廳《關于印發四川水利工程建設大質量管理提升2022年工作計劃的通知》(川水函〔2022〕284號)部署,我廳決定開展2022年度水利工程建設“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抽查工作安排
本年度抽查工作分兩批進行,相關計劃安排詳見附件1。
二、抽查范圍及對象
抽查范圍為2022年度在建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隨機選取20個項目(大型項目4個、中小型項目6個、其他面上項目10個)開展檢查。抽查對象為相應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項目法人(招標人)和有關參建單位。
三、抽查內容
抽查內容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水利部及有關部門規章、規定確定。省級檢查事項包括項目法人組建及履職、項目招投標、監理單位行為、參建單位履約、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等(抽查事項清單見附件2)。
四、組織實施
水利廳建設處和法規處牽頭,廳機關有關處(室)、廳直屬有關單位和市(州)水利(水務)局配合,共同組織實施,檢查組由具有執法資格的行政監督人員和有關專家組成。
五、抽查結果運用
每批次抽查工作完成后,水利廳將在水利廳官網、四川省水利廳水利建設市場監管平臺以及有關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共享平臺公開抽查結果,并以“一企一單”方式將抽查發現問題及整改要求通知相關單位,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單位按照管理權限予以行政處罰,對失信行為信息按照《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水建設〔2019〕306號)進行管理。對抽查發現的涉及其他部門主管的資質資格等問題線索及時移交處理,實施聯合懲戒。
六、抽查時間
2022年8月—11月,具體抽查時間另行通知。
七、相關要求
(一)抽查涉及的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檢查工作,協助開展抽查工作,為檢查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二)被查單位應履行法定義務配合檢查工作,按要求認真提供有關資料,不得消極對抗、弄虛作假,違者將依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三)檢查組成員應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廉潔自律,嚴格執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秉承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精神開展檢查工作,保守檢查對象的商業秘密。
(四)檢查組成員在抽查工作中存在弄虛作假、瞞報虛報的,將予以通報批評,并嚴肅追究責任。
(五)各市(州)應根據四川省水利廳《關于印發四川水利工程建設大質量管理提升2022年工作計劃的通知》(川水函〔2022〕284號)部署與要求,按不低于10%的比例,隨機抽取轄區內在建項目同步開展“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可結合實際,對在以往稽察、檢查中存在突出問題、自查“零報告”的項目實行重點核查。對抽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建立臺賬、閉環管理;按照“誰檢查、誰錄入、誰公開”的原則,加大抽查檢查結果與違法失信行為公開公示力度,強化聯合懲戒措施,增強市場主體守法自覺性。
聯系人:韓燕 028-86934531
QQ郵箱:188564904@qq.com
四川省水利廳
2022年7月29日
附件:附件1.抽查工作計劃
抽查事項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