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發布時間:2023-06-25 10:12:06 來源: 點擊率:次
來源:河湖處時間:2023年06月27日 10:35
根據《貫徹落實〈關于推動職能部門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川環委〔2023〕1號)要求,結合水利廳“三定”規定和《四川省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以及法律法規確定的職責,形成了水利廳生態環境保護責任事項清單,現予以公開。
一、承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工作。負責水資源調度工作,指導河湖生態流量(水電站下泄流量)水量管理。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管理保護。組織指導水文工作,負責水文水資源監測(含水位、流量、水質等要素)、水文站網建設和管理。
二、指導全省水域及其岸線、灘涂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組織指導全省重要江河、湖泊、水庫、灘涂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承擔省河長制辦公室具體工作。
三、承擔全省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擬定全省水土保持規劃并監督實施,指導水土保持重點工程的實施。組織實施全省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并定期公告。按照規定權限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
四、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
五、做好本行業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工作。